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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2025年度采购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委托单位
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
二、项目任务
按照政府采购工作要求,根据政府采购法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,配合协助完成我单位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工作,包括依据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采购公告发布、发售采购文件、组织专家评审、采购结果发布、配合处理可能面临的质疑投诉等,以及提供采购咨询、培训、文件论证等工作。
三、申请单位资格要求
须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,即应是已在《中国政府采购网》或其分网站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》登记的代理机构。
四、比选数量
比选1家具备资格、满足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,为中心提供招标代理服务。在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,参考综合评审总分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。若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的,则重新开展比选工作。
五、代理服务机构服务期限
自中选日起至2025年底。
六、具体要求
1.参选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,保证充分时间投入,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;
2.参选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、内容详实、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和内部质量控制流程,包括配合处理可能面临的质疑投诉的工作方案;
3.参选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;
4.参选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,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;
5.参选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。
七、申报和评审事宜
1.申报期限:2025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17时止
2.下载材料:参选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官网(https://www.bjmstpc.cn)下载《报名表》《比选文件》
3.评审时间及地点:2025年1月17日10:00,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
4.提交材料:
(1)参选单位应在申报期限截止日17:00前将《报名表》电子版提交至:zhaoxinyu1@wjw.beijing.gov.cn,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“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”字样。
(2)文件要求:
评审当天,需提交密封纸质版文件5份,加盖供应商公章。
5.组织评审:我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,项目团队实力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,对申请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,择优比选项目承担单位。
6.结果公示: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
地 址: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
电 话:55532338
联 系 人 :赵老师